导读: 数字货币骗局团伙判刑:主犯12年,从犯各3到8年,涉案超3亿主犯获刑12年,26名从犯分别被判处3到8年有期徒刑,涉案金额突破3亿元。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,判处主犯李某有期徒刑12年、罚金500万元。其余从犯根据参与时间、层级和涉案金额,分别获刑3年至8年不等。...
数字货币骗局团伙判刑:主犯12年,从犯各3到8年,涉案超3亿
最近,一个以"数字货币理财"为名、实际骗取上亿元资金的组织被法院宣判。主犯获刑12年,26名从犯分别被判处3到8年有期徒刑,涉案金额突破3亿元。
这个团伙打着"数字货币量化交易"的旗号,在短视频平台和微信群里招募"合伙人"。他们伪造后台收益数据,让早期加入的人看到"每天涨8%"的假象,再诱骗对方拉新人。资金流入后并未购买任何资产,而是直接转入团伙控制的十几个私人账户。

团伙分工明确,有人负责技术开发、有人做"老师"直播授课、有人负责客服话术。核心层仅5人数字货币骗局团伙判刑:主犯12年,从犯各3到8年,涉案超3亿,外围发展了26个"代理"。法院查明数字货币骗局团伙判刑,该组织从2023年下半年运营至2025年初,共吸收资金超3.2亿元,受害人数逾4700人,平均每人损失约6万元。
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,判处主犯李某有期徒刑12年、罚金500万元。其余从犯根据参与时间、层级和涉案金额,分别获刑3年至8年不等。判决同时责令团伙退赔被害人损失,但据执行法官透露,可执行资产不足涉案金额的15%。
许多受害者直到资金链断裂才意识到,所谓"数字货币"从未真正参与任何交易。判决书中特别指出,"以技术概念为包装、以拉人头为盈利模式" 是认定诈骗而非投资的核心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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